【48812】2023年11月署理购电价格公告
注:1.上表所列价格包括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其间,农网还贷资金2分钱、严重水利工程建造基金0.105分钱、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0.62分钱、可再次出产的动力电价附加1.9分钱。
2.分时电度用电价格依据湖南省发改委《关于加强完善我省分时电价方针及有关事项的告诉》(湘发改价调规〔2021〕848号)文件规矩构成。时段区分:尖峰时段18:00-22:00(1、7、8、9、12月);顶峰时段11:00-14:00,18:00-23:00(1、7、8、9、12月为11:00-14:00,22:00-23:00);平时段7:00-11:00,14:00-18:00;低谷时段23:00-次日7:00。起浮份额:顶峰电价为平段电价上浮60%,低谷电价为平段电价下浮60%,尖峰电价在顶峰电价基础上上浮20%。
3.关于已直接参加商场买卖(不含已在电力买卖平台注册但未曾参加电力商场买卖)在无正当理由情况下改由电网企业署理购电的用户,具有燃煤发电自备电厂、由电网企业署理购电的用户,暂不能直接参加商场买卖由电网企业署理购电的高耗能用户,署理购电价格按上表中的1.5倍履行,其他规范及规矩同惯例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