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法律法规,现将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109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承销总干事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于2023年6月27日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合乎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普通股(A股)股票7,805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8.13元。截至2023年6月27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297,604.6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20,928.37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76,676.28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23)第441C000300号《验资报告》验证。
2023年度,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累计投入105,156.31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投入承诺投资项目58,156.31万元(包括以募集资金利息投入137.94万元);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47,000.00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71,657.92万元。
2024年1-6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投入承诺投资项目合计金额为5,083.93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承诺投资项目63,240.24万元(包括以募集资金利息投入137.94万元),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47,000.00万元。依据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决议及授权,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赎回的金额为43,000.00万元。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真实的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23年6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南朗支行 0 募集资金专户 153,429,639.05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南朗支行 4 募集资金专户 69,109,557.7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南朗支行 4 募集资金专户 121,047,105.38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南朗支行 1 募集资金专户 427,802.55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南朗支行 5 募集资金专户 69,823,203.39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南朗支行 26 募集资金专户 346,188,672.47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翠亨新区支行 00155 募集资金专户 325,298,621.63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南朗支行 4958 募集资金专户 11,013,879.12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火炬开发区科技支行 募集资金专户 61,049,125.92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206 募集资金专户 10,870,289.46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净收入2,565.64万元(其中2024年1-6月利息净收入1,032.19万元)。
2023年10月13日,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明阳电气股份智能化输配电设备研发和制造中心项目”的其一子项目“大容量变压器及箱式变电站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做扩建变更,并对“明阳电气股份智能化输配电设备研发和制造中心项目”的整体建筑结构可以进行调整,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将延期至2025年9月30日,总项目的整体投资额度将由43,000.00万元增加至54,990.00万元,超出募集资金原计划投资额度的部分,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1,990.00万元对项目进行追加投资建设,并对项目增加投资金额后的分项投资构成做到合理、必要的调整。
2024年1-6月,本公司已根据《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法律法规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10,240.24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1)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是不是达到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否出现重大变化
1、大容量变压器及箱式变电站生产线.38% 2025/9/30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不适用,公司各募投项目目前尚未建成,尚未产生效益。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2023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赞同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47,00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2023年10月13日,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此议案。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157,926.28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47,000.00万元,对大容量变压器及箱式变电站生产线万元投向尚未确定,其中现金管理转出21,000.00万元,其余77,936.28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账户内。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9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置换资金总金额为2,060.90万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出具了《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3〕第441A017631号)。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募集资金置换。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依据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决议及授权,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赎回的的金额为4.3亿元,其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内。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广泛征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26,001.68万元。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及资金需求,妥善安排使用前述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注:1、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实际投入金额超过募集资金总额137.94万元,主要是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投入。
2、本文及上表中若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一定的差异,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